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不得超過1次,其他年級每學期不得超過2次。
堅決控制義務教育階段校內統一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不得超過1次,其他年級每學期不得超過2次。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嚴禁以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爲招生入學依據嚴禁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拔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