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
以阿沛·阿旺晉美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團,終於在1951年4月下旬抵京談判,並於1951年的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在北京簽訂《十七條協議》,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