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開通憑醫保卡異地醫保結算的,不需要再辦其他手續。
2、尚未開通異地結算的,應先到你原參保地的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登記”,填寫好登記表(一式三份)後,到你居住地找一家或兩家有社保定點醫療資格的醫院蓋章籤認,把蓋章後的表格拿回原參保地社保局辦好審批手續就可以異地看病報銷了。
3、參保人員在異地入院後三日內向醫保經辦機構電話申報住院醫院名稱、地址、科室、牀號、聯繫電話、病情,不按規定申報的,醫保經辦機構不予報銷。
醫保經辦機構在接到申報後根據該參保人員的此次住院病種、病情、病史等情況確定稽核方式。稽核方式有醫保經辦機構直接稽核、委託異地醫保經辦機構稽核、委託異地定點醫院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