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安局經偵歸公安局管轄。
   經偵全稱為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是公安機關的一個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例如。合同詐騙,貸款詐騙,抽逃資金,非法集資,非法經營,製假售假等涉嫌犯罪案件。
    經偵大隊還接受經偵支隊的業務指導。
公安局經偵歸誰管轄
公安局的經偵部門歸公安局管。
經偵部門(科,隊)立案的條件如下:1、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受理報案後,經審查,凡符合立案條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准,予以立2、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安機關應予立案:1、認為有犯罪事實2、涉嫌犯罪數額、結果或其他情節達到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準,需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