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不是無春年,2021年是無春年。
因為我國的歷法是一種陰陽合曆。是結合太陽和月亮運行的週期制定的。一年按太陽的運行分為二十四節氣,按月亮的運行分月,並用增加閏月的辦法,來解決陰曆與陽曆之間的時間差問題。
於是就出現某些年份,一年有十三個月的情景。這樣立春節氣就可能出現在上一年的臘月,或者下一年的正月。從而出現“無春”年和“雙春”年。而2021年立春為2月3日,然2021年春節為2月12日,立春在春節之前,為無春之年。
2022年春節為2月1日,立春為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