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非常名。
這句話出自老子的《道德經》,原句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如果可以用言語來表述,那它就是常“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辭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
“道法自然”是《道德經》中老子思想的精華。“德”是“道”在倫常領域的發展與表現。“道”與“法”在規則、常理層面有相通點,但不同於西方自然法。“法”應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證的反向轉化之中發揮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