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公安局發佈《關於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的徵求意見公告,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結合鄭州市實際和羣眾的需求,經研究決定,在黃牌電動自行車(黃底黑字臨時通行防盜車牌)於2021年12月31日到有效期後,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但在過渡期內,對生產日期滿五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先行淘汰。
依據《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摩托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