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品官。
教諭是官職名,也就是元明清時期的縣學的教官,職責是掌文廟祭祀,訓導所屬生源。
清朝沒有設置太學,國家的最高學府是國子監。對於國子監身的照顧是無論籍貫是何地都可以在京城應試,如果國子監生不再考取功名,則多被用於縣城或者教諭。
教瑜是正八品官。
“教諭”宋代在京師設立的小學和武學中的教官。元明清縣學皆置教諭,與訓導共同負責縣學的管理與課業,官為正八品,掌文廟祭拜,教育所屬生員。
教諭,就是負責教導生員。又各州武學、各路醫學亦有教諭之設置。元、明、清三代於縣學設教諭一人,主管生員之教育及文廟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