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種級別的離退休幹部享受公費醫療。一種是離休幹部,即一九四二九年十月一日前參加革命的老幹部。
一種是退休前廳局級老幹部。
1、離休幹部、六級以上傷殘的退休幹部(含士官)醫療費符合報銷範圍內的費用實報實銷。
2、師職(含技術7級別並有高級職稱)及師職以上的退休幹部個人負擔屬於公費報銷的全部醫療費用的5%(單項自費金額除外)。
3、團職(含技術7級以下並有中、初級職稱)及團職以下退休幹部(含士官)個人負擔屬於公費報銷的全部醫療費用的10%(單項自費金額除外)。
無論什麼級別的退休幹部(除受刑罰在服刑人外)均享受國家公費醫療待遇。是我國法律政策制度規定決定了的社會主義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