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置對照原則:在實驗設計中,為排除無關條件的干擾,常常要設立對照實驗。通過干預或控制研究對象,以消除或減少實驗誤差,鑑別實驗中的處理因素與非處理因素的差異。
(2)單一變量原則:控制其它因素不變,只改變其中一個因素,觀察其對實驗結果的影響。如探索温度對酶活性的影響時,只能改變反應的温度,其它如pH、酶濃度等因素就要完全相同且適宜。
(3)平行重複原則:對所做的實驗在同樣條件下,進行足夠次數的重複,不能只進行1-2次便輕易得出結論。需要選擇的實驗材料的樣本數(如植株的數目、種子的粒數、實驗動物的個體數等)不能太少,否則實驗的結果不足以反映出生物學現象的本來面目。任何一項生物學實驗,要有科學性,都必須能夠重複,都必須經得起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