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之所以不用預告登記,是因為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房屋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所以全款買房已經擁有處置房產的權利。
預告登記本身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的必備要件,預告登記是合同當事人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去辦理,是為了保障將來物權的實現。一次性付款因不涉及銀行利益,故可選擇是否辦理預告登記。如果要辦理的話,需要和開發商可以共同申請所購買的一手房的預告登記,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及《商品房預售合同》等材料。但是在辦理房產證之前開發商可能二次出售,所以建議最好辦理。
而按揭涉及銀行利益,銀行在給買受人辦理按揭時,一般要求房屋買賣合同的當事人辦理預告登記,當出現一房二賣時,買受人(貸款人)所有權的實現不受影響,銀行的利益也就不受影響,因此按揭合同辦理預告登記本質上是為了銀行考慮(當然也是有利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