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掛學籍的。
正式獲得學籍的學生因故中斷學習但又不符合休學條件,經學校批准後所保留的學習資格,以一年為限,期滿可向學校申請復學。在此期間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學待遇,不得報考其他學校。另外大學生參軍可以保留學籍。
學生學籍根據以下情況分配:
1、暫留學校
如果畢業時沒有及時找到合適的工作(或考研、考公)可在校申請暫緩就業在兩年內找到工作的,及時辦理取消暫緩手續,遷至工作單位或掛靠在人才市場。(檔案暫放學校,保留學生身份,兩年後你仍需要遷出檔案)
2、存放人才市場
未就業的畢業生,檔案掛靠在人才市場,享受人事服務,包括計算工齡、評定職稱、一年後轉正定級擁有幹部身份等等。
3、畢業後檔案主動打回原籍
畢業生在畢業前沒有主動處理檔案,未辦理《接收函》給學校,那麼學校所開的《報到證》是默認把檔案派遣回生源地的。
4、畢業後檔案寄送公司/單位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部分民營企業、私企等有檔案接收管理權,可由單位接收、管理檔案但絕大部分的民營企業、私企、外企這些都是沒有檔案接收管理權,要自行處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