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遵守“三級動火”規定和“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動火作業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以及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加強領導,必要時要採取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現場。
作業現場要備有足夠的、有效的滅火器材。
不準在倉庫、經營場所裏使用明火作業,不準在距倉庫100M內使用明火,不準在距經營場所25M內使用明火。
值班人員不準在倉庫內或經營場所內吸煙、燒飯,嚴禁在倉庫內焚燒垃圾、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