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水平。
一般來説,學校漫績點是4,考60-69分績點是1.0,70-79績點是2.0,80-89績點是3.0,90-100績點是4.0。
那麼,平均學分績點成績超過3.5者可做為選拔優秀學生的條件之一。
按對題目的理解和分析(很費勁),題目應為考試的成績,各科(如語文,數學,化學,物理等等)成績平均分數為38。
按100分制。60分以上為及格
各成績為38分,説明不及格。
績點3.8是較高的學習成績水平。
按照百分制來換算,大概相當於90-95分。目前,高校大多采用績點成績來作為平均分成績的考核標準,不過每個院校所採用的績點方法可能有所不同,要以院校的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