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事故隱患的10大特徵有:
1、隱蔽性。隱患是潛藏的禍患,它具有隱蔽、藏匿、潛伏的特點,是不可明見的災禍,是埋藏在生產過程中的隱形炸彈。
2、危瞼性俗話説:“螻蟻之穴,可以潰堤千里”,在安全工作中小小的隱患往往引發巨大的災害。
3、突發性。任何事都存在量變到質變,漸變到突變的過程,隱患也不例外。集小變而為大變,集小患而為大患是一條基本規律,所謂“小的鬧、大的到”,就是這個道理。
4、因果性隱患是事故發生的先兆,而事故則是隱患存在和發展的必然結果。
5、連續性實踐中,常常遇到一種隱患掩蓋另一種隱患,一種隱患與其它隱患相聯繫而存在的現象。
6重複性事故隱患治理過一次或若干次後,並不等於隱患從此銷聲匿跡,永不發生了,也不會因為發生一兩次事故,就不再重復發生類似隱患和重演歷史的悲劇。7意外性這裏所指的意外性不是天災人禍,而是指未超出現有安全、衞生標準的要求和規定以外的事故隱患。
8時效性儘管隱患具有偶然性、意外性一面,但如果從發現到消除過程中,講求時效,是可以避免隱患演變成事故的。
9特殊性隱患具有普遍性,同時又具有特殊性。由於人、機、料、法、環的本質安全水平不同,其隱患屬性、特徵是不盡相同的。
10季節性某些隱患帶有明顯的季節性和特點,它隨着季節的變化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