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寫明外出報備的理由,如看病,公差,探親等其次寫明外出的地點,外出的時間,出行方式及遵守相關紀律承諾等最後是請領導審批。
一份完整的外出報備材料主要包括了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要寫清楚外出的原因(如果有文件材料作為外出證據的要附上),二是要寫清楚外出的目的地及途經的地點,三要寫清楚外出的時間。
一、鎮主要領導外出報備執行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離開縣外學習、考察、培訓等時,應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並向縣委書記和縣政府縣長請示。主要領導外出期間,委託在家的一名領導主持工作。
二、那邦鎮其他領導外出,應向主要領導請示,並向鎮紀委報備。
三、各站所負責人及一般幹部因公離開那邦鎮1天以內,應向分管領導請示,並向鎮紀委報備離開鎮上1天及以上,應向黨委書記或鎮長請示,並向鎮紀委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