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至35週歲(1985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間出生)之間。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前一日。涉及放寬年齡的詳見《職位表》。
(4)具備《職位表》中具體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和條件。其中,報考人員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職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職位的“學歷”和“專業”應與所需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及其專業名稱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