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車位選租搖號由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管理局主辦,城市更新辦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負責具體組織。
2、本規則所指申請人為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中的户籍申請人或單位共同申請人。參與本次搖號排序一個申請人一個號,按照“以房間號為單位一套公租房只允許申請一個停車位”的原則參與車位選取搖號。
3、搖號採取電腦搖號排序的方式進行,搖號排序的結果即為選取車位的順序號。本次搖號分三組,一個公租房小區為一組,分別在三個公租房小區現場進行搖號。
4、搖號過程因搖號設備故障、停電等客觀原因造成搖號中斷,此批次搖號結果無效,需當場重新搖號。
5、搖號嘉賓由參加搖號的申請人代表組成,每位嘉賓搖出一組順序號。
6、搖號順序即為選取車位的順序號,搖號排序結果一經公佈即為最終結果,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更改。
7、本搖號排序結果即為租户在本小區居住期內車位選取的最終排序,有租户退出本小區產生空餘車位將根據排序遞進,如遇地上車位調整也將以此排序為調整依據。
8、新增住户將根據車位情況進行再次搖號或相應調整。
9、搖號後,根據排序結果當場進行車位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