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規定,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期限為6個月。
依法限制招標投標當事人資質(資格)等方面的行政處理決定,所認定的限制期限長於6個月的,公告期限從其決定。公告期限就要按照長於6個月的期限來計算,通俗説公告期限按照所認定的超過6個月的期限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