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後代不可以收囬宅基地。我國經過土地革命,原先由地主剝削農民勞動剩餘價值建造的房屋和霸佔的土地己經過新中國政府的處理,任何時侯和任情況下都不得翻案。農村宅基地管理都有具體規定,各家各户都有政府頒發的證件,必須依政府發放的證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