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親是指有血緣關係的親屬。血親又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兩種。直系血親是指有直系關係的親屬,從自身往上數的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為長輩直系血親。從自身往下數的親生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晚輩直系血親,是與自己同一血緣的親屬。而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這些平輩、長輩、晚輩,都是旁系血親。
旁親與血親的區別是:
1,旁親的意思是:
旁系親屬。
《禮記·喪服小記》“其餘以麻終月數者” 漢 鄭玄 注:“其餘,謂旁親也。”《宋書·禮志二》:“禮,天子止降旁親,外舅緦麻,本在服例。”
2,血親的意思是:
①基於血統關係的親屬
②有血統關係的親屬。分自然血親、法定血親二種。自然血親又有直系、旁系血親之別。
旁親是指彼此之間有間接的血緣聯繫的親屬,即除直系血親外,其他一切在血緣上同出一源的親戚均為旁系血親。旁系血親包括旁系長輩血親、旁系晚輩血親和旁系平輩血親。
三代是指從自己往上數三世代或往下數三世代。血親是指彼此之間具有血緣聯繫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例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直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即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禁止結婚。此外,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之間也不能結婚,如養父母與養子女不能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