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號不能放在句首。
省略號基本用法有以下幾種:
1 標示引文的省略。
2標示列舉或重複詞語的省略。
3 標示語意未盡。
4 標示説話時斷斷續續。
5標示對話中的沉默不語。
6 標示特定的成分虛缺。
7 在標示詩行、段落的省略時,可連用兩個省略號(即相當於十二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