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是從哲學的角度去研究法律問題的。關於法律問題,蘇格拉底認為:法律是正義的,公正的人首先是遵守法律的人,服從法律是公民的天職、責任和義務。公民與法律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作雅典的公民,就必須接受和尊重雅典的法律,否則你完全可以選擇離開雅典遷到其他城邦。只要你仍留在雅典,就證明你接受了這一契約,因而你必須服從雅典的法律。
西賽羅的法律
立法方面:主張確保公民權利的平等和自由。
執法方面:主張法律至上、嚴格執法,提出審判公開和罪行相適應的原則。
守法方面:主張每個公民都應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