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違法亂紀的問題,最好不要越級向上反映,如果被領導知道,他會覺得你給他小鞋穿,你以後在單位的日子就不會那麼好過了。
你可以直接和領導説出你的想法,你的想法很好,領導會權衡利弊,酌情采納你的建議的,畢竟大家都是為單位好。
領導決定不滿意如何向上反映這個時候,如果是領導決定很粗魯,很粗心,有悖於法律法規的,有關於規章制度的決定,應該向上級的紀檢組反映,或者紀委反映,另外,向上級的直管領導,主管單位反映就可以了,因為領導錯了,你不一定要跟着錯,你跟着錯了,也是受到處理的
可以先面對面交流,表明自己的不同意見,儘可能詳盡,心平氣和。如果交流無果,再向上級反映不遲。
如有上級通訊號碼,可上訪預約,待適時彙報。彙報時,要實事求是,説清分歧焦點,不無限上綱上線。如自己的意見被否決了,可以保留意見,依然要下級服從上級。這是基本的組織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