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遇到了火光的意思。
“遇”的基本含義為相逢,會面,碰到,如遇到、遇見引申含義為機會,如機遇。
在日常使用中,“遇”也常做動詞,表示對待、相待,如禮遇。
“火”的基本含義為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如火力、火燭引申含義為緊急,如火速、十萬火急指槍炮彈藥等,如火藥、火炮。
在古文中,“火”通“夥”,如火家、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