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的工作職責:
1、審理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訴、自訴、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2、負責送達刑事案件的法律文書
3、協助其他法院刑事方面的工作
4、準確、及時報送全院刑事審判工作的統計報表和其它工作的統計、報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