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宿迁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宿迁全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困难群体救助措施,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发放到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手中。同时,要加大督查和抽检力度,确保各项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