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救助金流程:
1、 具有本省户籍
2、 前6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低保标准,且申请当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低保标准的
3、 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保障对象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参照上述方式确定保障对象。
申请程序
1、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2、 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填写《珠海市城乡居民低保救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签署申请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
办理地点
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本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