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
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
要求理财产品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
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
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延续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三单”要求,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期限匹配。
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
理财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把投资者冷静期引入银行私募理财销售
2、允许银行公募理财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市
3、理财子公司需要独立开展业务
4、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产支持票据(ABN)
5、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需要面签,但是不强制网点面签
6、强化信息披露,公募开放式理财需要每天披露
7、非标资产不能超过银行总资产的4%
8、禁止通道以及嵌套投资
9、开放式公募理财持有现金类资产不得少于5%
10、保本理财产品全部划归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