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岗位,是由法院领导进行内部调整的。 如果民庭法官不凑手或有某种原因不适宜,法院领导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合议庭的,行政庭法官可以受命审理民事案件。 但,无关徇私枉法或利用职权就是原则问题了。审理的面目全非,是水平问题,可以依法上诉或提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