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企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保障责任分为三部分:
1、基本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完全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2、基本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支付的部分
3、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支付的部分。
有营业执照、并且按规定缴纳各项税务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金用于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向员工收取的保险费应在员工工资总额的5%以内,企业也可直接从成本中扣除,无需经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