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至少鉴定一次。
煤的自燃倾向性是指煤在常温下氧化能力的内在属性。
煤自燃倾向性等级分为三类:Ⅰ类容易自燃、Ⅱ类自燃和Ⅲ类不易自燃。
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煤层自燃倾向性必须每年鉴定一次
煤层自燃倾向性是指煤的一种自然属性,是煤层发生自然的基本条件。分类为容易自然,自然,不易自然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