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應符合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單位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有關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規及規章。
(二)應具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服務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
(三)應具有主要檢驗裝置及儀器,至少應具備焦度計、球徑儀、鏡片檢查儀等裝置。
(四)應制定相應管理、檢驗制度,並嚴格執行。
(五)經營單位應具有對角膜塑形鏡產品售前服務能力。應能向驗配機構提供充分的產品介紹資料,包括給配戴者提供經批准的產品使用說明書。
(六)經營單位應具有對角膜塑形鏡產品售後服務能力。應能收集配戴者配戴角膜塑形鏡後的不良反應情況,有效地處理配戴者的投訴,並保留處理的有關記錄。應能對所選驗配機構的驗配人員進行使用該產品的培訓,併發放培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