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傳喚被告知權利和義務是司法執法程式的必須程式。無論是強制傳喚還是一般傳喚,都是執行法官的正常執行程式,執行法官傳喚都是應該積極配合,履行法律文書義務是被執行人應該盡的法律義務,只有履行完了法律文書義務才能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