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15年報廢。
皮卡在我國屬於輕型載貨汽車。報廢年限是十年,但是你可以申請延長到五年。延長期為一年兩審。當使用壽命達到15年或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必須按規定報廢。但是現在有些地區稍微放寬了規定,只要能通過年檢,即使達到年限或者里程依然可以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