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一般均有此項規定
二、如《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規定,中國小校門前及其兩側50米範圍內,不能擺攤設點。《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規定,學校門口五十米範圍內禁止擺攤設點和從事妨礙教學秩序、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營業活動。新疆《自治區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長效工作機制意見》規定,對學校、幼兒園門前50米範圍內擺攤設點和從事妨礙教學秩序、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營業活動將全部予以清理。
三、這些規定主要是從校園環境、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和學校周邊秩序等方面考慮,保護學生健康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