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形式學說,把形式看作是性質之間的本質關係,看作是物體的構成規律和運動規律。培根形式不僅是形而上學物件,而且還是認識物件,由此,培根在知識論上創立了經驗主義歸納法,在實踐學上剝離出自由概念中的知識因素和活動意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形式學說是培根自然觀的集中體現,在其哲學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
培根形式學說的提出,既是西方哲學史上傳統形式理論浸淫的結果,又與近代自然科學中的定律觀念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