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高階職稱評審和聘任分開的時候就可以分開了。也就是說只要教師具備了評聘高階教師的條件,就應該晉升為高階教師,不受名額限制。但要根據學校高階教師崗位數量確定是否聘任其為高階教師。
這是目前部分省市的做法,希望以後國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讓晉升高階教師徹底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