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市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近3年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滿24個月,且上一個月有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記錄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市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3、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工作並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按規定不需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