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種非營利性質的單位。 籌備社會團體會員數量最初必須達到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如果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社會團體一般就是商會,協會,社團,各種委員會等,非盈利性質組織機構。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只要是中國公民都可以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程式和條件,申請組建社會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