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正常參保情況下醫保卡內的醫保個人賬戶餘額是不能支取的,只能至廣州市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醫保定點藥店進行消費使用。
存在以下四種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方可支取醫保卡的醫保賬戶餘額:
1.參保人員死亡,單位或者家屬申請核銷其個人賬戶
2.退休前出境定居的參保人員支取本人個人賬戶餘額
3. 退休前離境回國的外國人支取本人個人賬戶餘額
4. 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的人員在轉移社會醫療保險關係時無法辦理個人賬戶餘額轉出手續,需要支取個人賬戶餘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