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嚴禁帶回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海馬乾為水生動物產品,屬於禁止郵寄進境的物品,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級保護動物,屬於禁止捕撈和國際貿易物種,需持有相關允許進出口證明,違法郵寄入境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