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填寫戶口資料時,籍貫是分開的,先說籍。 “籍”,在古代政府把全國所有的人按戶分成不同的職業工種,比如:軍戶,灶戶等,不得變更,其子女以後也是繼承這個“戶”。
(類似地現代對戶口性質,居民戶口的子女也是居民戶口,農業戶口的子女也是農業戶口。有一點不同的是,現在人可以有機會由農業戶口轉為居民戶口,比如買房可以落籍。)比如明代萬曆的老師張居正就是軍戶。現在在江蘇鹽城,有好多地名冠以“XX灶”,應是當時此處聚集了煮鹽為生的“灶戶”,這些人就屬於“灶籍”。
具體分類如下:
官籍、民籍:儒籍、生員籍、醫籍、捕戶籍、民鹽籍、陰陽籍、富戶籍、商籍
軍籍:軍匠籍、弓兵籍、力士籍、勇士籍、校籍、軍校籍、校尉籍、旗籍、總旗籍、軍官籍、軍灶籍、軍鹽籍、效籍、軍民籍 錦衣衛籍
匠籍:民匠籍、廚籍、馬船籍
灶籍:鹽籍 ( 竃)
監籍:署籍
站籍(驛站籍):水站籍、馬站籍等等
第一等是貴籍,一般以世家大族為籍,第二等是良籍,便是普通的老百姓,第三種是商籍顧名思義便是行商之人,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隸身份,一旦賣身可能就是一輩子的奴籍,除非主家開恩,捨得給官府一大筆錢,第五等便是賤籍,這賤戶籍是那些妓子,戲子,等人。
賤籍又稱賤民是指不屬於士、農、工、商四民之列的中國古代的法定社會等級。賤民是等級社會中社會地位世代低於普通人的特殊的階層,一般不能和普通民眾通婚,在很多社會裡賤民和奴隸制度有關。賤籍制度自古已有,沿襲千年,清朝雍正年間廢除。
賤籍世代相傳,不得改變,賤籍社會地位最低,不得參加科舉,不能做官,從事當時社會所謂的“賤業”,備受社會歧視。主要有浙江惰民、陝西樂籍、北京山西等省樂戶、廣東疍(dàn)戶、浙江九姓漁船、安徽的伴當、世僕、江蘇丐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