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中心堅持“自願申請參加,免收參評費用”的原則開展學科評估工作。各單位只要有一個及以上二級學科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即具有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資格),均可申請參加該一級學科的評估。
第三輪評估按“新學科目錄”進行,要求“拆分學科”(如原“歷史學”、“建築學”)相關學科必須同時申請參評,以客觀反映學科拆分後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