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過的意思是指,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感情非常好,為了更好的瞭解對方,雙方都同意居住在一起,以後由於種種原因又分開了,有過這樣經歷的男女就是同居過。我不知道現在的男女談戀愛同居是不是一種流行方式,反正我認為這種方式還是應該慎重為好。
同居過就是你和你的男朋友在交往,還沒有結婚的時候,你們倆就住在一塊了,然後他的衣食住行,你都需要管著他,這樣的話就是同居,並不是結完婚之後再一塊兒就是同居,你們兩個在外面租的房子住了很長一段時間了或者是你已經在他們家住了
同居過的意思就是,這個人以前與某個男生或者女生有過一起居住的行為。
他們可能是合租,也可能是以男女朋友關係或者某一種關係住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做家務,一起睡覺,一起看電視等等一系列的生活起居所發生的事情。
同時居住,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