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領取《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2、稽核:稽核是否屬政策支付範圍,稽核不通過的申請資料退回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結算:根據核定結果編制支付計劃發放待遇,孕產和計生費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報銷金額劃入申請人社會保障卡生育津貼於參保人產假或計生假結束後次月月底前一次性劃入單位參保繳費的對公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