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魯布革鄉轄區萬峰湖水域乃格老碼頭——新碼頭——三江口——八大河段,以及野猴谷內,嚴禁從事釣魚和非法捕魚等活動,不聽勸阻導致險情出現造成損失的,後果自負。
二、禁止到魯布革鄉轄區萬峰湖水域游泳、戲水等,在萬峰湖水域從事相關活動時,尤其要看護好兒童、青少年及老人,避免危險發生。
三、魯布革鄉已成立聯合執法隊伍,防汛期間沿河不間斷開展執法檢查,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