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把當差數列的每一項加起來得的值。根據等差數列的基本性質有:首項+尾項=第二項+倒數第二項=第三項+倒數第三項….,所以(首項+尾項)的平均數可以代表整個數列的平均數,那麼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當數列為奇數項時:Sn=中間一項×項數。
當數列為偶數項時:Sn=中間兩項和×項數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