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的有效期時間是從稅務登記證領取日起開始填 但填寫的期限不要超過15天,否則要罰款。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否則,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