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人的食譜中,桃、李、杏、梅、橘、橙、櫻桃、枇杷、荔枝、石榴等均是較常見的水果。這些果實不僅供果農自己食用,還有經濟作物的價值,四方出售並常常被做成較為高檔的零食果脯等物高價出售。
明代文獻《長物志》中記載稱“南都曲中有英桃脯,中置玫瑰瓣一味,亦甚佳,價甚貴”,“英桃”就是指“櫻桃”,這條史料是說在明代南京官妓聚集的娛樂區製作和販賣一種櫻桃幹,不僅美味好吃,還點綴著玫瑰花瓣,色味俱全,價格不菲。
楊梅用途不僅僅在於“食”,還能入酒以調味。由於其保質期較短,時人常用快艇在南方販運。
在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也對這些果實予以了傳統中醫視角的分析,對食用它們的利弊做了交待。